航运圈重磅政策来袭!2026 年 7 月 3 日交通运输部第 19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规章修改决定,7 月 9 日正式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6 年第 16 号),文件自公布当日即刻施行。
一、本次新规两大核心修改
1. 持证年龄上限上调:65 周岁→66 周岁
原规则第十八条:适任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 65 周岁生日
修订后:适任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 66 周岁生日
适用范围:所有参加航行、轮机值班的海船船员(船长、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机工、电子电气员等)
补充说明:不参加航行轮机值班船员适任证书长期有效,同样执行 66 周岁年龄上限约束。
2. 违规取证处罚条款更新,统一上位法依据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修订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适任证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调整目的:与现行《海上交通安全法》处罚标准保持一致,海事执法标准更清晰。
二、基础核心规则梳理
(一)适任证书基础划分
- 航区分类持证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无限航区、沿海航区;但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 A1/A2/A3/A4 四大海区
- 船员职务分类· 值班船员:①船长②甲板部船员:大副、二副、三副、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水手,其中大副、二副、三副统称为驾驶员;③轮机部船员: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其中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为轮机员;④无线电操作人员:一级无线电电子员、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 非值班船员
- 证书等级划分· 无限航区①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2级一等≥3000总吨/3000千瓦;二等500–3000总吨/750–3000千瓦。②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无分级适配≥500总吨/750千瓦船舶· 沿海航区①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3级一等≥3000总吨/3000千瓦;二等500–3000总吨/750–3000千瓦;三等<500总吨/750千瓦。②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2级一等≥500总吨/750千瓦;二等<500总吨/750千瓦。· 普通船员证书等级①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无分级适配≥500总吨/750千瓦船舶②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无限航区无分级(≥500总吨/750千瓦);沿海航区2级(一等≥500总吨/750千瓦、二等<500总吨/750千瓦)。· 电子船员证书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无分级,适配≥750千瓦船舶。· 特殊及通用规定①拖轮船员:船长、甲板部船员证书等级匹配拖轮主机功率。②非值班船员:证书无等级划分。
(二)证书有效期基础规定
- 值班船员适任证书:单次有效期最长 5 年,到期需再有效
- 非值班船员证书:长期有效;
- 统一封顶年限:所有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持证人 66 周岁生日(无论是否长期有效)。
(三)初次申领适任证书硬性条件
- 年龄: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 60 周岁;
- 身体健康,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 完成基本安全培训;
- 通过对应航区、职务适任考试;
- 国际航行船员额外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 值班船员需配套岗位培训、船上见习、对应海上服务资历。
(四)适任考试补考时效、成绩有效期1、考试不及格科目,3年内可申请5次补考2、逾期未通过全部科目,所有考试成绩直接作废3、所有科目合格后,考试成绩5年有效
(五)证书损坏、遗失补发规则
1、证书损坏:缴回旧证,补发新证,有效期不变
2、证书遗失:提交遗失说明即可补办3、所有补发证书,截止日期与原证书完全一致,不延期、不缩短
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完整规则
1. 正常换证(证书到期前 12 个月 / 过期 3 个月内)满足其一即可
① 近 5 年内累计对应航区、等级海上资历≥12 个月;无限航区船员至少 6 个月无限航区任职;船长、轮机长担任大副、大管轮或者二副、二管轮担任三副、三管轮的,可以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
② 近 6 个月内对应海上服务资历≥3 个月,安全记录、任职表现良好。
2. 资历不足 / 证书过期超 3 个月
- 过期 3 个月~5 年:完成模拟器 + 知识更新培训,通过科目抽查评估;
- 过期 5 年~10 年:培训 + 抽查理论考试 + 实操评估;
- 过期 10 年以上:培训 + 理论 + 评估,额外完成 3 个月船上见习。
安全记录良好定义:申请前 5 年内无自身主责一般及以上海上事故。
四、特殊船舶船员额外要求
凡计划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以及使用气体、低闪点燃料的特殊船舶,或极地水域船舶任职的船员,除基础适任资质外,必须按规定完成对应专项特殊培训,取得专属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五、50海里及以上航程客船船员证书硬性标准
在两港间航程50海里及以上客船任职的全套高级船员,包含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均需持有对应航区的一等适任证书,无例外放宽条件。
六、50海里及以上客船驾驶员、船长证书报考条件
针对长途客船三副、二副、大副、船长适任证书,官方明确两类报考通道,满足其一、且任职及安全记录良好即可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1. 客船三副证书
方式一:在500总吨及以上普通海船任职三副满12个月,且在客船完成3个月见习三副;
方式二:通过三副适任考试,在客船完成18个月船上见习。
2. 客船二副证书
方式一:在500总吨及以上普通海船任职二副满12个月,且在客船完成3个月见习二副;
方式二:持有客船三副证书,对应航区及船舶等级任职三副满12个月(其中客船三副任职不少于6个月)。
3. 客船大副证书
方式一:在3000总吨及以上普通海船任职大副满24个月,且在客船完成3个月见习大副;
方式二:持有客船二副证书,对应航区及船舶等级任职二副满12个月(其中客船二副任职不少于6个月),通过大副考试,并完成3个月客船见习大副。
4. 客船船长证书
方式一:在3000总吨及以上普通海船任职船长满24个月,且在客船完成3个月见习船长;
方式二:持有客船大副证书,对应航区及船舶等级任职大副满18个月(其中客船大副任职不少于6个月),通过船长考试,并完成3个月客船见习船长。
七、特免证明、外国证书承认签证要点
- 特免证明:境外船舶缺员,下级船员临时顶班,单船同时持证免人员不超 3 人;船长 / 轮机长特免最长 3 个月,其余高级船员最长 6 个月;船舶抵达国内首个港口自动失效。
- 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STCW 公约缔约国证书才可申请,有效期不超 5 年且不超过原证书期限;船长、大副、轮机长等管理级船员需额外完成国内海事法规专项考核。
八、违规处罚红线
- 虚假材料申请证书: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等级适任证书;
- 伪造、买卖适任证书:罚款 2 万 – 1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 虚假填写见习记录簿、船长不实记载船员服务簿:1000-20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暂扣 / 吊销证书;
- 证书被吊销:吊销起 2 年后才可重新报考低一级职务证书;
- 伪造特免证明、承认签证:罚款 2000-20000 元并收缴证件。
九、本次新规政策官方解读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同步发布官方解读:本次年龄调整,是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部署,缓解航运行业资深经验船员流失问题,充分释放船员从业年限红利,兼顾海上作业安全与船员就业需求;同步修订法律条款,理顺海事执法法律依据,规范全国海船船员发证管理。
十、船员实操建议
- 年满 60 周岁以上资深船长、轮机长、老水手,提前规划换证,可持证至 66 周岁生日,延长海上从业周期;
- 证书即将到期、海上资历不足船员,提前完成知识更新培训,避免过期后增加考试、见习成本;
- 特种船、客船船员除适任证外,确认特殊培训合格证在有效期内,避免上船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