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证是中国籍船员出境执行航海任务的法定身份证件,营口海事局可受理辖区船员海员证核发业务,分为初次申请、延续换发、遗失损毁补发三种情形,材料要求如下:
一、初次申请海员证材料
- 海员证申请表(无纸化线上申报可免于提交纸质版)
- 船员适任证书(船员管理系统已有电子存档,无需重复提交)
- 近期两寸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手写签名、指纹采集信息(系统已采集可免交)
- 劳动合同或船员管理协议(委托外派机构代办需提供)
- 远洋渔业船员额外补充劳务合作相关合同(普通海员无需提供)
二、海员证延续换发材料
- 海员证申请表(无纸化申报免纸质)
- 有效适任证书或船员出境任务证明(系统可核验则免提交纸质)
- 原海员证原件(到期换发需回收旧证)
- 证件照片、指纹信息(系统未留存则需要现场采集)
三、海员证遗失、损毁补发材料
- 海员证申请表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 海员证遗失 / 被盗 / 损毁书面情况说明
- 符合规范的白底电子证件照、指纹采集信息
- 损毁补发需上交破损海员证原件
补充办理须知
- 办理渠道:可本人前往营口海事局政务大厅线下办理,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海事通 APP 线上无纸化申报
- 办理主体:船员本人自行申请,或委托具备资质的海员外派公司、航运企业代办
- 受理条件:中国公民,持有有效适任证书或确定出境上船任务,无法律禁止出境情形
船员在筹备办证、船员培训、证书咨询等相关事宜,可联系招生办蔡老师:0595-27300151,更多船员业务详情可查看:www.hy15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