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基本条件
-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持有国际航行船舶或者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具备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
- 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境的情形;
- 申办前需完成船员个人信息采集,广西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贵港、梧州、柳州海事局均可办理信息采集。
二、初次申领海员证所需材料
- 海员证申请表(无纸化线上申报可免于提交纸质版)
- 船员适任证书(含不参加航行值班船员适任证书、渔业船员证书,船员管理系统存有电子信息可免交)
- 申请人近期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手写签名、指纹信息(系统已有信息可免提交)
- 委托机构代办、渔业船员申办:额外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管理协议
三、海员证换发材料
- 海员证申请表
- 原海员证原件
四、海员证遗失、损毁补发材料
- 海员证申请表
-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 证书遗失、被盗、损毁书面情况说明
五、重要办理说明
- 办理渠道:支持线上一网通办平台申报、线下海事政务窗口办理;
- 材料规则:船员管理系统内已有电子存档的资料,无需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 代办须知:外派机构、航运公司代办,若劳动合同中写明代办证书条款,可免提供委托书;
- 适用范围:广西全区船员均可按照广西海事局办事指南准备材料提交办理。
六、咨询对接
办理海员证、船员证书培训考证有疑问,可联系招生办蔡老师:0595-27300151,更多船员证书办理资讯可查看:www.hy15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