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州海事局船舶技术资格证(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材料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也就是船员常说的船舶技术资格证,在扬州海事局可受理办理,申报时准备以下材料:
-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表
-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 张两寸免冠证件照片
- 海船(引航员)/ 内河适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船员管理系统可查询证书信息,可免于提交)
- 船员服务簿原件(仅海船电子电气员申请使用,用于核验船上服务资历)
二、基础办理说明
- 办理前提:完成适任证书考试评估,取得对应适任证书,向适任证书签发机关提交申请。
- 办理时限:材料审核无误后,10 个工作日完成发证。
-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发放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发证并告知原因。
三、补充提示
- 建议提前线上核对船员管理系统信息,可减少纸质材料提交。
- 所有复印件建议提前备好,原件供窗口核验。
- 不清楚填表规范、申报流程,可咨询专业招生老师协助。
招生办蔡老师 0595-273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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