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海事局船舶技术资格证办理所需材料清单

蔡老师13358566213 船员证书办理

一、适用办理对象

100 总吨及以上海船、内河船舶、海上非自航一、二、三等工程船舶驾驶、船舶电子专业技术人员;海港、内河引航员;主推进动力装置 220 千瓦及以上海船、75 千瓦及以上内河船舶、海上非自航一、二、三等工程船舶轮机专业技术人员,完成适任考试评估,取得对应适任证书,可申请本证书。

二、防城港海事局船舶技术资格证办理所需材料

  1.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表(原件,纸质或电子化提交)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 2 张两寸免冠证件照片
  4. 海船 / 内河适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船员管理系统可查询到证书信息,可免交)
  5. 船员服务簿原件(仅限海船电子电气员,用于核验船上服务资历)

温馨提示:大部分材料支持电子化线上申报,线上信息齐全的情况下,部分纸质材料可免于提交,建议提前核对船员管理系统电子档案。

三、防城港海事局办理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港海事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 200 号

四、办理渠道

支持线上申报(海事通 APP、海事网上办事大厅)、线下政务窗口提交两种方式,受理完成后可自取或邮寄取证。

五、补充说明

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用于船员职称认定、企业岗位定级、劳务外派资质核验。

如果不清楚表格填写、线上申报操作,或者想了解船员相关培训开班计划,可联系招生办蔡老师:0595-273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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