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只对船舶洗舱提出了要求,却并没有不按规定洗舱对应的罚则,不按规定洗舱可以处罚吗?

   可以。违反条款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第四十五条: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处罚依据是第八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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