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类专业函授在“11规则”生效后的规定有何不同?

航海类专业函授在“11规则”生效后的规定有何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12〕171号)第五条第三款,2012年3月1日后参加航海类专业函授,即“11规则”生效后入学的函授教育学生的毕业证书不能等同于完成三副、三管轮岗位适任培训,不能凭毕业证书申请参加适任考试。

全国院校丨报名培训就搜#万洋船员管家www.hy151.cn
培训报名 找船就业 证书代办 补考报名 免费题库 体检预约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城南迎宾东路盛唐本部中心12层 电话:0595-28983355
福建盛唐船务集团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2001715号-1 船员招聘网-船员培训-船员考试-万洋船员管家-官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盛唐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