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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接听团队整理了最近船员咨询较多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01 问:我持有有效的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的三副证书,现在要去部队服兵役,我的三副适任证书有效期可以作相应延长吗? 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船员服兵役期间的时间不计入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发证要求的时间限制。 02 问:我在浙江参加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的大副适任培训,培训结束后想去江苏报名参加初次理论考试可以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理论考试:初考应向培训机构所在地具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考可向任何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问:我的船员健康证明遗失了,补发后的有效期是和原本的有效期一致吗? 答: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补发的健康证明有效期截止日期与原健康证明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