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执法人员实施船员行政处罚扣证时,责令被扣证船员就进港口下船,并在信息系统中办理解职手续。船员应在船员服务簿中如实记载解职信息(若被扣证人员是船长本人,则由接任船长在服务簿签注其解职信息)。同时,海事执法人员会在船员管理系统证书管理模块将相应证书状态设置为暂时失效,船员证书将无法办理任职和补发等相关业务。
船员扣证时间到期后,海事执法人员将通知被扣证船员领回证书,并在船员管理系统中将证书状态恢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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